▋前言
上一篇文章中,吳于安律師與大家探討企業架設系統前,與系統供應商簽訂一次性的「網站/平台/系統建置合約」應確認哪些要點。在本文中,吳于安律師將於各位進一步探討架設系統以後,企業應與系統供應商簽署何種契約,當中又應涵蓋何些要點,以為企業保障且永續發展。
建置數位系統只是數位轉型的起點,企業是否具備後續的維護以及運作的能力,才是真正決定數位系統是否能發揮價值的關鍵。部分企業將架設系統的專業委外,多數是因為內部尚無成熟的團隊來管理相關業務。
然而,近年來因將架設系統委外卻付出高昂代價的消息是時有所聞。不管企業出於何種原因將專業外包,吳于安律師建議,企業體制內若無相關專業人士可承接營運,一定要與系統供應商簽署「營運委託/維護契約」以確保企業的權益。
吳于安律師建議,企業體制內若無相關專業人士可承接營運,一定要與系統供應商簽署「營運委託/維護契約」,以確保企業的權益。有關系統建置的「營運委託/維護契約」的內容條款,除了一般網站、平台的技術性維護外,也包含行銷、經營、廣告等服務。一般上,律師會協助約定包含:
- 於委託期間開立後台權限:系統供應商應開立後台權限,以供企業自行編輯或瀏覽、追蹤相關的後台數據。
- ·教育訓練方式及期間:由系統供應商提供相關技術之教育訓練,供企業IT部門或其於相關專業人員學習如何操作或維護相關系統。
- ·維持平台正常運作:包含負責排除平台故障與技術支援等相關維護作業。
- ·行銷或經營:約定由系統供應商協助經營網站/平台,並規劃行銷方案。
- ·保密條款:委託期間,系統供應商或許會獲悉企業的商業秘密。
企業的營運會隨著時間、商業市場以及消費者需求的變化而變動、成長。也因此,在不同時期,企業也會對數位系統產生不同的需求。Fastbuilder營運長 鄧宇軒建議,企業選擇系統供應商應以滿足企業需求為主,切勿陷入品牌迷思。架設數位系統時應完善佈局,再進行製作與建設,當中包括企業發展規劃、軟硬體配置是否可互相支援、後續維護營運需投入的資本與人員訓練等等。
▋吳于安律師有話想說
架設數位平台需要企業投入一定的成本,為了避免因為技術上問題而導致投入資本付諸東流,企業應仔細評估。
吳于安律師認為,數位轉型是時下的趨勢,即使內部無相關專業人士可協助規劃、配置相關資源,企業也不應為此打住轉型的腳程。委外的同時,也要要求一定限度法律的保障,與系統供應商簽署「營運委託/維護契約」,不但可以確保後續維護有相關人士負責,也可確保企業之永續發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