▊前言
現今是數位掛帥的時代,除了許多新創公司以網站、電商平台作為企業經營的立基點,更有不少傳統產業發現,架設官方網站、銷售系統可以為企業帶來的正面效益,而積極尋求數位轉型。
在本文中,吳于安律師將與大家探討企業架設系統時,與系統供應商簽約應確認哪些要點。
以網站、電商平台等數位方式作為經營主軸,可以廣泛接觸消費者、大幅降低租金及人事經營成本;但同時也需要支出像是架設網站、系統建置、維護與優化的成本。另外,因無法與廠商、客戶面對面交易,或許會存有謊騙、欺詐等的潛在風險。
吳于安律師認為,若企業想要透過網站、電商平台、第三方金流來銷售產品或服務的企業,除非是與現有的電商平台配合(與電商平台合作方式將於下一篇說明);否則,企業必須透過系統供應商,建置網站或電商網站系統。這時企業就一定要與系統供應商簽訂一份「網站/平台/系統建置合約」,這份合約在法律性質上屬於承攬契約,通常是一次性的建置服務,收取一次性費用;但也有許多狀況,是在商談建置網站、平台時,就先一併談好了後續的「營運委託契約」,包含建置完成後的委託營運(詳情將於下一篇說明)。
值得注意的是,這類「建置合約」的內容條款,除了一般合約包含的產品/服務項目、價格、付款方式以及完成期限外,律師通常會協助定作人約定包含:
- 遲延交付的賠償責任:以確保系統供應商會如期交付,避免大幅影響企業後續營運計畫。
- 智慧財產權歸屬:若所需素材由定作人供應,應明訂法律歸屬。
- 保密條款:製作網站過程中,系統供應商會獲悉定作人的商業秘密。保密條款可以降低企業商業機密被盜竊的風險。
- 驗收方式:如果系統供應商所架設的系統或網頁不符約定規格,企業可預先扣留尾款。
- 保固期間:企業可要求系統供應商在保固期間內提供免費維修的服務。
等合約內容,以保障企業以及系統供應商雙方之權益。
除此之外,在網站/電商平台建置完成後,為確保網站或是數位系統在建置完成後可以順利運作,吳于安律師建議企業體制內若無相關專業人士可承接營運,一定要與系統供應商簽署「維護合約」,一般上以年度維護為主,避免網站在運作後無人維護,未能發揮最大效益。
▋吳于安律師有話想說
數位轉型已是時下的趨勢,不可否認透過架設官網、系統,可為傳統產業將過去經驗發揮極大的作用,但如果要架設網站/平台,企業除了要評估自身的需求外,建議還是要慎選有誠信的系統供應商來協助建置及維護,才不會投入一大筆資金以及資源去架設系統,但最後卻不符企業原先的預期。另外,不論與任何系統供應商合作,建議企業須與系統供應商簽署具有法律效應之文件,以確保雙方之權益以及企業之永續發展。